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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联网+海关”与云港通平台携手提升查验委托功能使用体验


发布时间:

2024-11-21

为进一步规范海关监管作业,加强关港系统互联及信息化系统运行质效,保障企业对口岸通关环节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青岛海关联合山东港口青岛港、山东港口科技集团,对“互联网+海关”及云港通平台查验委托等功能进行优化升级,具体内容如下:

 

委托发起人调整

按照相关法规要求,“互联网+海关”智慧查验模块中,黄岛海关现场查验委托由收发货人或申报单位均可发起,调整为仅可由收发货人发起。其他海关在黄岛海关试点后将逐步调整。

 

 

 

“跟单员”功能

云港通平台增加“跟单员”角色,通过手机号注册,“互联网+海关”发起委托时可授权跟单员,跟单员可在云港通查看相应单证的全部查验节点、照片信息并接收站内信通知。

 

 

附件上传功能

“互联网+海关”新增附件上传功能,收发货人发起委托后,对已接受的委托,可以根据海关要求上传和查看查验证明材料等附件;云港通新增附件上传功能,对已确认查验预约的货物,收发货人或查验代理人可通过云港通小程序、APP、网页端上传证明材料等附件。附件支持PDF、JPG、PNG格式,单个附件大小1Mb以内。

 

 

站内信功能

“互联网+海关”及云港通升级站内信推送功能,海关可单点定向对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推送公告通知;也可自动推送其他查验信息,如查验结果告知书、查验异常后续处置节点、初筛实验室节点及报告等。

 

针对收发货人的站内信推送,收发货人在“互联网+海关”客户端查看;针对查验代理人的站内信推送,查验代理及跟单员在云港通查看。

 

以上功能拟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更新。

 

关港通项目组